北大博雅经销体系的发展原则
1. 坚持“互惠互利,互相依托,风险共担,长期发展”的双赢合作原则;
2. 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由北京北大博雅科贸公司管理部直接考察认证;
3. 坚持经销商布局合理,固定区域只发展独家经销商;
4. 中长远目标,在全国范围内二级以上城市中发展200家经销商。
北大博雅经销商基本条件
1. 经销商应是独立注册(注册资本金不低于RMB50万元)的公司,且具备长远的投资眼光;
2. 经销商具有成品油或与成品油相关产品的推广经营经验,与当地石油/石化公司/政府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3. 经销商应在当地商业圈显著位置有独立办公场所,且独立办公区应在20平方米以上;仓库的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
4. 经销商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流动资金≥30万),资金信用及财务状况良好;
5. 经销商经销北大博雅产品应稳定配备工作人员4人以上(管理、商务、技术客服、销售),并能接受持续的提升培训;
6. 经销商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应与北大博雅区域经理共同完成当地的市场拓展计划;
7. 经销商须保证合作期间不能以任何形式经营其它同类产品;
8. 经销商须认同北大博雅企业文化,认可北大博雅的市场管理模式,愿意随时接受北大博雅市场营销部的市场管理与监督;
加盟北大博雅经销体系的审批步骤
• 经销申请:
经销商了解情况后,向公司提出经销商资格申请。
• 资格审批:
营销中心管理部对加盟方进行具体的资格审核,如初审符合发展经销商的基本条件,则发展为意向性经销商并转向销售部门。否则,则反馈回申请者并在本部门存档。
• 营销方案核察:
营销中心市场部对销售部门与经销商共同制定的营销方案进行审核,即对模拟试运营状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如经过市场部审核,则将该方案上报营销中心评审小组审批。
• 营销中心评审小组
营销方案审批通过,则转给管理部拟定正式经销合同。
• 协议签署
经逐层审批后与经销商签署合作协议并且正式发布认证。
• 加盟铜牌
正式加入“北京北大博雅授权经销商”的标志。
• 正式营运
经销商应严格依公司营运规范的要求进行正式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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